八部门推进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培育与银发经济发展核心举措

民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14项具体举措构建政策支撑体系,核心围绕五大维度发力,精准培育经营主体、激活银发经济动能。

推进品牌化建设,培育行业龙头

聚焦品牌全链条培育,筑牢产业发展根基。一是强化品牌塑造,支持连锁化经营主体设置特色标识牌匾,鼓励省级民政部门规范经营主体名称及标牌,提升品牌辨识度。二是加强品牌保护,引导经营主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知名连锁品牌运用驰名商标制度保障权益。三是做好品牌推介,结合各类创建活动择优将优质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打造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

促进市场化供需对接,释放消费潜力

双向发力优化供需关系,打通市场流通堵点。在供给端,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升级,引导养老机构连锁化嵌入社区,鼓励家政企业拓展居家照护、移动助浴、专业陪诊等服务;推广智能康复辅具等养老消费“潮品”,鼓励研发老年专用化妆品、适配食品、功能服饰,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迭代。在对接端,支持各地依托现有平台开辟养老专区,利用展会增设银发经济板块;鼓励电商平台、商超开设银发消费专区、设计老年版界面,举办主题购物节,便利线上线下消费。

强化科技赋能,推动产业智能化升级

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一方面鼓励科技攻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北斗技术融入老年健康监测、安全报警等场景;支持养老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促进跨产业技术融合,加快具身智能、新兴材料等技术研发,探索脑机接口、外骨骼机器人等前沿技术在老年康复领域的应用。另一方面支持成果转化,引导智能养老设备企业嵌入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共享、试点试用优化产品;依托社区服务体搭建智能养老用品展示体验专区,推动技术落地普及。

优化发展环境,构建良性生态

从竞争、标准、权益三方面筑牢发展保障。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快养老机构分类改革,清理政府采购隐性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健全标准认证体系,加快制定老年用品、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建立自愿性认证制度及获证信息跟踪、责任追溯机制,推动形成“盲选”“优选”市场环境。三是强化双向权益保护,开展老年反诈防骗教育,严厉打击“欺老”、非法集资等乱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杜绝乱收费、乱执法,引导经营主体合理定价,加强正面宣传。

加大要素扶持,增强主体发展信心

精准破解经营痛点,强化全流程保障。在政务服务上,定期公布老年人口状况、扶持政策等信息,建立行业培育孵化机制,支持经营主体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证照办理上,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区域“一网通办”,探索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在运营支持上,优先保障养老服务及银发经济项目用地;对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且有较大投入的主体适当延长期限;优化床位建设及运营补助政策,通过“一床一码”动态监管实现资金精准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