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精准赋能 2026—2028年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启幕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正式部署2026—2028年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明确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内容及建设目标,通过专项资金加持、系统性规划引导,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从“单点守护”向“连片提质”转变,助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农耕文明滋养下的中华文明生生不息。

通知明确,此次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以“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为工作原则,遵循“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助力”的实施路径,聚焦2026至2028年三年周期,分三批遴选基础条件优良、参与积极性高、文化特色鲜明的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给予重点支持。

建设核心目标是打造一批优秀国家级文化名片,破解传统村落保护碎片化难题,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发展深度融合,筑牢农耕文明传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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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建设工作有序落地,中央财政出台专项补助政策,明确对入选县给予定额补助,每个县补助标准为5000万元,资金分两年下达,确保资金投入的持续性与实效性。

通知特别强调,补助资金需精准发力,不得用于“栽盆景、搭风景”等形象工程,坚持不搞大拆大建,注重保留乡土味道与乡村风貌,统筹兼顾中央与地方资金使用,避免“撒胡椒面”式分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资金使用范围上,通知进行了细化明确,实现“保护、传承、发展”全方位覆盖。具体而言,资金可用于六大重点领域:一是保护修缮公共传统建筑,传承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培育专业传统建筑工匠,筑牢村落有形文化载体;二是挖掘和传承当地特色文化、乡风民俗、祖传家训、民间艺术等历史文化资源,编写村史村志,留住乡村文化根脉;三是开展数字化保护,运用科技手段留存传统村落风貌与文化记忆,拓宽传播渠道;四是实施风貌整治,优化传统村落公共环境,兼顾生态宜居与乡土特色;五是完善与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民居住品质;六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保护与发展双赢。

通知要求,各入选县需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强化资金管控,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同时,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鼓励村民参与建设全过程,让传统村落保护成果真正惠及群众。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两部门联合部署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叠加中央财政专项补助支持,将进一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提质增效,破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未来三年,随着建设工作逐步落地,一批兼具文化底蕴与时代活力的国家级文化名片将逐步诞生,助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农耕文明滋养下的中华文明得以代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