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为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注入新活力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了一场旨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会。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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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自2024年10月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启动以来,在各地区党委政府的高效统筹下,以及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的密切配合下,四级工作机制迅速搭建并有序运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统计,各地累计走访了超过5000万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授信总额超过10万亿元。

其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接近7万亿元,这一数据充分体现了政策支持的效果。

在会议中,强调了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的重要性。

会议明确指出,要坚决消除阻碍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的各种隐形壁垒,全力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克服困难、健康发展。

民营和小微企业不仅是就业的重要载体,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引擎。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

加强互学互鉴:各地要总结推广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紧密围绕目标:紧密围绕“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的目标,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发挥更大效能,为稳企业、强信心、促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加大企业走访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走访的力度,跟进协调解决企业在实际运营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引导银行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引导银行机构加大资源投入,提升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增加订单、拓展市场,增强企业持续经营的能力和动力。

会议还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同时,要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会议对于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支持,也为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