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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

支持多元化天使投资、早期投资主体集聚发展,引导赋能发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企业;支持产业链主企业、上市公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探索设立面向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联合产业龙头、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一批“链主”基金,推动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

中国经济报导:2024年10月24日,深圳市正式发布了《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推动深圳创业投资领域的快速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中心。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到2026年,深圳将力争形成万亿级政府投资基金群、千亿级“20+8”产业基金群、百亿级天使母基金和种子基金群。

同时,全面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力争经备案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超过1万家,为深圳的创业投资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行动方案》从六大方面提出了重点发力方向:

引领发展“大胆资本”:深圳将鼓励创投机构投资早期、小型、硬科技项目,壮大“20+8”产业集群基金体系,加快基金投资进度,提升政府引导基金的使用效能,支持国资基金大胆试错,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

培育壮大“耐心资本”:通过试行财政专项资金“补改投”,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分类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认定和要求,探索取消返投时序进度、资金规模等要求;构建投资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监督制度,区分基金属性,提升投资积极性。

吸引集聚“国际资本”:发挥前海、河套政策优势,汇聚国际化创投机构,吸引国际资本;做好全国社保基金、国家级基金在深投资服务,研究推进企业年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创业投资机构。

大力发展“产业资本”:支持多元化天使投资、早期投资主体集聚发展,引导赋能发展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角兽和隐形冠军企业;支持产业链主企业、上市公司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探索设立面向CVC机构的专业化母基金,联合产业龙头、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一批“链主”基金,推动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

打通创投行业“循环梗阻”:畅通企业境内外上市渠道、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和融资工具、创新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多元化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提供行业发展“最优服务”:加强创业投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构建完善项目推优链条与信息共享机制、举办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对接活动、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及个人合伙人税收政策、完善属地私募创投机构会商服务、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企业商事登记试点。

通过以上六大方面的重点发力,深圳将努力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业投资生态体系,为我国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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