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这些问题,政策端已积极行动起来。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复制推广30条试点措施到全部自由贸易试验区或全国。
中国经济报导: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就以其独特的政策优势、创新的制度设计以及高效的运行机制,在推动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为稳定外贸、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根据海关总署于10月30日发布的数据,前三季度全国自贸试验区的进出口总值达到了6.0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1.99%。
其中,出口额达到了2.74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6.10%;进口额为3.35万亿元,同比增长了8.83%。
这些亮眼的数字不仅反映了自贸试验区在促进贸易增长方面的显著成效,也彰显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努力。
这一成绩的背后,是多重因素的有力支撑。其中,制度创新是关键。海关总署长期致力于完善海关监管创新模式制度体系,形成了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制度创新成果。
据海关总署披露,截至目前,在国务院发布的7批162项改革试点经验中,海关贡献了62项,占总数的38.3%,体现了海关在制度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我国船舶、家电、工程机械等产业优势明显、竞争力强,这些优势产业的发展有效提高了相关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
优势产业中的企业追求创新和产品出口创收,对高端设备、原材料等的进口需求也会增加,这些因素为全国自贸试验区的货物进出口带来了诸多机遇。
刘春生进一步分析,全球经济整体处于复苏进程中,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的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等商品的需求增加,同时,中国持续拓展国际市场,也为全国自贸试验区取得好成绩提供了有力支持。
自2013年设立以来,我国已分多批次设立了上海、广东、北京等22个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试验区也已升级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个自贸试验区结合自身战略定位、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不断拓展产业链价值链,共同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然而,目前我国自贸试验区的整体发展仍存在一些短板。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宋思源指出,自贸试验区的整体通关效率仍有提升空间,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协调机制尚待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现象比较明显。
为解决这些问题,政策端已积极行动起来。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复制推广30条试点措施到全部自由贸易试验区或全国。
例如,将“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海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试点地区海关对已提交必要海关单据且完成必要检疫程序的空运快运货物,正常情况下在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6小时内放行”推广至全部自由贸易试验区。
宋思源表示,《通知》将有效提升贸易可预期性,推动全国自贸试验区货物进出口持续增长。后续,还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政策的细化与落地;二是强化监管与风险防范;三是注重创新协同;四是强化人才支撑;五是加强评估与反馈。
谈及自贸试验区的长远发展,刘春生建议,制度创新应在关注准入后便利化操作层面的同时,逐步向货物贸易的准入界限、准入后的经营等方面延伸,加强对劳工标准、环境保护以及监管一致性等方面的制度探索。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贸试验区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