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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开展“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2024年1月24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发布。

中国经济报导: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以及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联合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宣布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华南、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多位金融领域的专家表示,证券公司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将为市场带来更加多元化的理财产品,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从而满足境内外居民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此举也将有助于扩大“跨境理财通”业务的规模,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进一步实现互联互通和融合发展,更好地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

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首批试点证券公司的指导,确保它们能够做好展业安排,稳妥地开展业务。

同时,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跨境理财通”业务的日常监管,督促试点证券公司依法合规、审慎稳健经营,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并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据悉,这14家证券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应的业务和系统准备工作。

自2021年试点“跨境理财通”业务以来,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水平,满足了居民的跨境投资需求,实现了个人资产配置的多元化和跨境投资的便利化。

2024年1月24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发布。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允许符合资格的券商参与,将单个投资者的额度由人民币1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放宽了投资者进入的条件,并扩大了可投资产品的范围。

自《实施细则》发布以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香港证监会等机构密切合作,稳步推进证券公司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经过严格的系统性评估和验收,14家证券公司顺利完成了业务和系统的准备工作,成为首批试点开展“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

这些证券公司将与香港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携手合作,为大湾区居民提供跨境投资服务,助力推进粤港澳区域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和深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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