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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

在执法协查内容方面,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依规,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以确保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国经济报导:从市场监管总局传来最新消息,该局近日印发了《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推动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一重要文件将于2025年1月20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在网络交易监管领域迈出了新的步伐。

《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聚焦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目标要求,对网络交易执法协查的适用范围、原则、主体、内容、对象、流程、数据字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通过这一办法,市场监管部门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协同治理监管模式得到进一步完善,旨在推动常态化监管,释放平台经济的新动能。

在适用范围方面,该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执法活动时,有权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有关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及相关交易信息,并对协查事项进行核实确认并回复结果,同时要求平台经营者协助开展执法工作的行为或活动。

在执法协查主体方面,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协查的主体,明确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协助调查。

对于涉及特定时段、特定品类、特定区域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市场监管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要求平台经营者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在执法协查内容方面,办法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依规,要求平台经营者提供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以确保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在执法协查对象方面,办法规定了三类执法协查的经营主体:首先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其次是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最后是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等服务的经营者。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以《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契机,推动建立高效顺畅的网络交易执法协作机制。

这一机制将有助于更好地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通过这一办法的实施,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打击网络交易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为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举也将有助于提升我国网络交易市场的整体水平,为构建公平、公正、透明的网络交易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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