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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经济报导: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绿色生态小区的评价管理工作,推动绿色生态小区的创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的居住品质,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特出台了《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管理办法》。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云南省在绿色建筑和生态居住环境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根据《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专门的绿色生态小区评价办公室,该办公室将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价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同时,项目所在地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将承担起本地区绿色生态小区的初审推荐和协调配合等职责,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绿色生态小区的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的各项指标。这些指标涵盖了小区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材料使用、能源消耗、环境质量、社区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评估小区的绿色生态水平。

具体来说,绿色生态小区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建设规模。例如,昆明市范围内的项目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5万平方米,而其他地区的项目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3万平方米。这样的规模要求旨在确保项目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能够形成良好的绿色生态居住环境。

此外,项目的容积率应大于(包括等于)1.0。容积率是衡量建筑密度和空间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这一要求有助于避免过度开发,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同时也能提高居住区的舒适度和宜居性。

在申报过程中,绿色生态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申报,同时鼓励设计、施工和物业服务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这种多方参与的模式有助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绿色生态小区的建设和发展。

《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为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的创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通过实施这一管理办法,云南省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培育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生态小区,为居民提供更加健康、舒适、环保的居住环境,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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