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的系列措施,旨在提升我国林草种质资源的保护水平,促进林草产业的创新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经济报导:12月2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官方网站上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了全国林草种苗相关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在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现状和未来规划。
据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
尽管近年来在种质资源的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种质资源库的总体布局、种质资源的评价鉴定以及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表示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首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进一步完善种质资源保存体系。
这一体系将紧密围绕“绿化、彩化、珍贵化”的目标,以及“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和“践行大食物观”等重大需求,合理布局一批林木和草种质资源的异地保存库。
具体措施包括扩充林木种质资源库,增补乡土灌木树种、珍贵树种、彩化树种、经济林树种种质资源的异地保存库。
同时,丰富草种质资源库,覆盖生态修复用草、牧草、草坪草、观赏草等草种类型,确保覆盖重点生态区域,并新布局一批草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
其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林草种质资源的鉴定评价工作。
为此,将完善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林草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的作用。针对重点树种、草种,将制定专门的鉴定评价方案。
同时,统筹各级各类种质资源库、科研院所的力量,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
这一转变将从“重收集保存、轻鉴定评价”向“收集保存与鉴定评价并重”转变,使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为林草育种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
最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推动种质资源的共享利用。
为此,将制定林草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办法,对种质资源的申请、获取、利用、信息反馈及惠益共享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通过发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确保育种家、企业能够便捷地使用这些资源,真正实现资源的“存起来、用起来”。
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打破资源壁垒,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林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的系列措施,旨在提升我国林草种质资源的保护水平,促进林草产业的创新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通过这些努力,我国将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