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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核电项目民资入股工作机制,完善准入条件和遴选程序

中国经济报导:在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一个备受关注的决定得以做出: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5个核电项目。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批核电项目中,民营资本的投资占据了重要地位。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上,记者获悉,我国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对核电、铁路等重大领域的投资。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促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核电司副司长李泽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经会同有关地方和核电企业,加大了鼓励民资参股核电项目的工作力度。

就在昨天,国务院最新核准了5个核电项目,总投资达到了2400多亿元。更为可喜的是,每个项目的民资股比均达到了10%。

这一数据充分彰显了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决心。

李泽副司长还透露,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大对民营资本参与核电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政策保障。

同时,也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降低投资门槛,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来。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相关政策,都充分体现了我国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相信在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民营经济将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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