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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

近期,宁波市委农办发布了《宁波市深化农村改革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这份方案不仅描绘了宁波市农村改革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宏伟蓝图,更为实施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路径和具体措施。

方案强调,宁波市将坚定不移地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作为统筹发展的三大支柱,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战略。

在此基础上,宁波市将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通过实施一系列“小切口、大牵引”的改革举措,旨在推动城乡要素配置更加合理、产业发展更加融合、农村改革更加集成、形态格局更加特质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化。

宁波市将积极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农村现代化之路,力争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打造市域样板。

具体来说,方案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之间要素的交换和流动将更加顺畅,乡村振兴所需的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产业发展融合化:以培育和壮大农业新质生产力为目标,加快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丰富乡村业态,增强产业链条的韧性,提升联农带富的效果。

农村改革集成化:以强村富民集成改革为引领,联动农村“三块地”(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房)、“扩中提低”(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等改革,推动多方面改革协同高效集成。

形态格局特质化:引导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实现集约紧凑布局,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

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县域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配置,提升共享水平,扩大辐射范围。加强农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

方案中还提出了24项具体实施任务,涵盖了优化城乡形态格局、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改革、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健全乡村创业孵化体系等多个方面。

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宁波市将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强化新市民群体的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学前及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的均等供给,加快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同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在健全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方面,宁波市将聚焦农村居民增收的薄弱环节,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引导村集体和农民通过盘活承包土地、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挖潜补短,拓宽增收渠道。

未来乡村建设方面,宁波市将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集中建设环境美、形态美、人文美、共富美的“四美乡村”,高标准建设和美乡村先行实验区。

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宁波市将通过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为青年入乡拓展新的通道。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引育,积极搭建人才入乡返乡的平台载体,形成百名“浙农英才”、千名“头雁”、万名“农创客”、十万名现代“新农人”的乡村人才梯队,为宁波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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