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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科技厅发布《关于在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通知》

“三项改革”主要包括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

中国经济报导:近日,山西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在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加快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通知》,这是继2023年山西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该通知要求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四所高校,对入驻晋创谷的团队或企业加快实施“三项改革”政策,以推动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三项改革”主要包括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内容。

通过在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加速实施这些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机制,吸引更多高校优秀科研团队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入驻晋创谷,从而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新的生产力。

高校教师在科技成果产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的转化却面临诸多挑战。由于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一旦定价过低或转化失败,就可能触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敏感问题,导致“不敢转”的现象。

为了消除这一顾虑,太原科技大学出台了相关政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该校已有22个科研团队入驻晋创谷,开展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广。

太原科技大学电子学院艾微科光团队负责人郭锐表示:“这项改革构建了‘先赋权后转化’的路径,为科研成果的顺利转化清除了机制障碍。”省科技厅成果处处长杨先锋进一步解释说:“试点高校教师的职务科技成果到晋创谷转化,将不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对于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其减值及破产清算等处置,将由试点高校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这项改革的目的是鼓励试点高校围绕全省重点产业链的关键核心技术,依托优势学科和团队,选择优质的科技成果在晋创谷落地转化。

为了支持这一转化过程,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还将对落地转化的项目进行择优支持,最高可提供100万元的支持资金。

这一系列举措的出台,无疑将为山西省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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