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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河湖长制+林长制”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近日,甘肃省水利厅与省林草局携手发布了《关于建立“河湖长制+林长制”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旨在明确和加强“河湖长制+林长制”的协同联动,构建一个共商、共享、共治、共建的工作机制,以提升全省在水务和林业领域的综合管护能力。

此举旨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努力描绘出山川秀美、生态宜居的新甘肃新画卷。

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包括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内的9项具体工作机制,以下是对这些机制的详细阐述:

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设立联席会议,省、市、县三级水利和林草部门将共同研究并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执行力。

工作联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水利、林草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交流沟通渠道,以便及时分享信息,协调工作。

一体化保护机制:在县级以下,水利和林草部门将尽可能将河湖长和林长设置在同一责任区内,以便统筹安排巡河湖、巡林调研活动,实现资源保护的有效整合。

基层联防联巡机制:整合河湖管理员和生态护林员的职责,协同进行常态巡查和动态监控,以预防并遏制破坏水资源、森林和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

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交流共享全省河湖林草管理保护方面的信息,包括违法案件和行政执法信息,以增强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联动执法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问效,建立涉水、涉林草案件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全省水资源和林草资源的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联合督查督办机制:对于需要双方协调联动的重大案件,确保能够及时处置到位,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地方+自然保护地”协调联动机制:自然保护地内的河湖长设立可与林长统筹,推动地方和自然保护地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的协同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

联合宣传机制:通过联合宣传,回应公众对河湖林草领域保护管理的关注和期盼,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甘肃省水利厅和省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在水务和林业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甘肃省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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