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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江苏省科技厅、发改委、教育厅等七个部门于1月中旬联合发布了《江苏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

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江苏省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从试点阶段迈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改革经验和路径。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核心在于,将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

这一改革旨在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和成果转化积极性,解决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不敢转”“不愿转”的问题,从而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

自2020年起,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启动了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

在全国范围内共选定了40个试点单位,其中江苏省就有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和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四家单位入选。这些试点单位在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进入2023年,江苏省进一步加大了改革的力度,启动了省级赋权改革试点。在这次试点中,江苏省精选了南京林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省农科院等14家高校院所,旨在通过这些单位的实践探索,形成多样化的赋权转化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科研成果权益直接奖励:将职务科技成果的收益部分直接奖励给科研人员,激发其创新积极性。

科研成果股权激励:赋予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所获得股权的长期使用权或所有权。

科研成果专利权激励:将职务科技成果的专利权部分授予科研人员,鼓励其进行成果转化。

科研成果转化收益分成: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按比例分配给科研人员。

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分红:科研人员在参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时,享有相应的分红权。

科研成果转化绩效奖励:根据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贡献,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同时,江苏省还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以协同发力促改革: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标准和责任,确保转化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为科研人员提供信息发布、技术交流、融资对接等服务。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出台一系列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降低转化成本,提高转化效率。

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转化团队的整体素质。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宣传推广: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这些赋权路径和具体措施的实施,江苏省将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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