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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资委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的6个实施方案及清单

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全面对标一流标准,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和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考核力度。

中国经济报导:近年来,宁夏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号召,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国资委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其指挥棒、风向标和助推器的作用,坚持守正创新,主动作为,较真碰硬,不断探索研究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路径,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方面,宁夏国资委对考核体系进行了调整优化,围绕“一利五率”经营指标,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资委先后赴国务院国资委和17个省、市、自治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出台了《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的6个实施方案及清单。

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全面对标一流标准,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和科技研发投入强度考核力度。

同时,坚持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将经营业绩作为党建实绩的“评优否决”指标,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在发挥考核引领作用方面,国资委切实引领企业统筹做好深化改革、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企业积极确定挑战性目标,结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和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布局,提升自身经营发展与自治区产业布局的契合度。

各企业主动以一档目标为牵引,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考核口径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较目标值增长20%左右,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在规范考核标准流程方面,宁夏国资委健全了领导体系,构建了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考核体系。

抓实运行机制,考核范围穿透至集团公司重要子企业,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压实参与考核工作人员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全过程参与考核监督。

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考核发现通报扣分事项,下发问题整改清单,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次年考核范围,防止问题虚假整改、回潮反弹。

在注重考核刚性运用方面,宁夏国资委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区属国有企业子企业经理层成员100%覆盖,严格落实经营业绩考核规则与不胜任退出机制,立下军令状,明确责任制,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

考核结果强制分布,拉开得分差距,将ABCD四个考核等次在国资网站公开公示,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干事创业的热情。

严格结果刚性兑现,2022年度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差异达3.72倍,2023年差异1.59倍。

其中,一家一级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因业绩不达标,考核为D级等次,扣除年度全部绩效薪酬,2名企业负责人退出领导岗位,充分体现了干得好就激励,不好就调整的原则,考核结果在薪酬升降、岗位调整方面得到了刚性兑现。

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宁夏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宁夏经济的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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