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林草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近年来,我国全国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我国林业和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先,修订并印发了《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这一制度创新旨在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责任,确保林草资源的有效管理。同时,统筹开展林草湿荒保护地执法工作,公开通报了4批共计39个毁林毁草的典型问题,以此警示和震慑违法行为。此外,将退耕还林还草的成果统一纳入林草资源管理体系,并严格保护这些来之不易的生态成果。
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这一宝贵的自然遗产,我国出台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此举有助于保护这些历史悠久的树木,维护生物多样性。
在林草种质资源保护方面,我国完成了“1主6分”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的总体布局,并实施了林草种质资源收集行动,以确保我国林草种质资源的多样性不受破坏。
此外,印发了《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明确了保护管护任务1.5亿公顷,修复任务127万公顷,为我国天然林的保护和修复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国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持续深化改革,推进生态富民产业提质增效。研究制定了“4+2”林草重点改革实施方案和21条改革举措,旨在激发林业和草原产业的活力。
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稳定林地长期承包关系、培育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等10项措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相应的改革举措。建设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国有林场220个,为改革提供了实践平台。
同时,发布了《生态产品目录(2024年版)》,完善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方法,并编制了《全国木本粮油产能提升实施方案》,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年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了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9.6%,森林食物产量超过2亿吨,成为继粮食、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农产品。全国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4666.7万公顷,年产值超过2万亿元,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到4000万公顷,年产值约为1万亿元。这些数据充分展示了我国林草产业发展的蓬勃态势,为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