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支持地方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充分行使自主权

近日,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重要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土地管理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该《通知》从四个关键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明确发债要求及资金使用主体、完善专项债券申报审核流程、做好资金和收益的综合平衡、严格监督管理,旨在更好地支持和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在土地储备工作中的应用,以期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止跌回稳。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专项债的收储功能能够从源头上减少土地库存,遏制土地价格下滑的趋势。这有助于防止开发商为了筹集保交付所需的资金而抛售手头土地,从而避免对地价和房价的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通过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可以加快闲置土地的盘活和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自去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部署以来,政策层面已经作出了一系列努力。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同年10月12日的回答中提到,财政部将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积极研究出台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

其中,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是重要举措之一。

从政策层面来看,去年11月份,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同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了收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政策面的细化推进有助于更好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月24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5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九期)发行有关事宜的通知》,两期债券计划发行额度合计307.1859亿元,全部用于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涉及广东省19个城市的86个项目。

根据中指研究院的监测数据,截至3月10日,全国各地公示的拟使用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总量已超300宗,拟收储价格约500亿元。

《通知》不仅明确了各地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还进一步提出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土地储备项目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备案。陈文静预计,未来各地将加快公示拟使用专项债回收存量闲置土地的地块清单,并加快专项债发行节奏,特别是“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发债节奏或更快。

专项债用于土地收储,尤其是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对于“稳楼市”具有重要意义。除了土地收储,通过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以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也是财政政策推动房地产行业回归平稳健康发展轨道的又一着力点。

根据中指研究院的监测数据,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约90个城(区)发布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公告。陈文静认为,通过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可以直接减少库存规模,改善新房市场供求关系,稳定价格预期。

同时,收购存量商品房也将带动新房销售,增加销售规模。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稳住楼市股市”写进总体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谈及今年要重点做好的四方面工作安排中,就包括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

倪虹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支持地方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充分行使自主权。

陈文静预计,未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的相关政策有望继续完善,特别是低成本资金的介入、拓展收购项目的用途等,均有望推动各地收储工作进一步落实。整体上看,无论是土地收储还是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其核心均在于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叶银丹认为,通过减少无效供给、优化资源配置,可以激发市场需求,提升交易活跃度,促进市场整体回暖。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步回归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