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资委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宁夏国资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下是对《指导意见》的详细扩写和内容丰富:

一、背景与意义
《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动宁夏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明确了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绿色发展为方向,以优化布局为抓手,推动宁夏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了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目标:
提升创新能力: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绿色生产、绿色消费,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明确了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任务: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培育新兴产业。
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推动绿色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
五、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保障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重大项目。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加强监管服务:加强对企业发展的监管,优化服务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通过《指导意见》的实施,宁夏区属国有企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