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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下发市河湖长制考核专项激励奖励资金

中国经济报导:8月19日,南宁市水利局向媒体透露,该市最近下发了市河湖长制考核专项激励奖励资金,总额高达260万元。

经过严格的考核,横州市、南乡镇、江南区、沙井街道、西乡塘区、坛洛镇、宾阳县、思陇镇、兴宁区昆仑镇、马山县周鹿镇、良庆区大沙田街道、邕宁区那楼镇等12个单位因为在河湖长制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了这笔奖励资金。这些单位将获得市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一次性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南宁市在广西区内首个开展并落实河湖长制激励工作及资金的设区市。

这一举措旨在激励各相关单位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河湖长制工作中,共同保护和改善南宁市的水环境,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河湖长制是我国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改善水环境质量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南宁市水利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支持和力度,通过设立激励机制、加大投入等方式,推动各相关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共同为南宁市的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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