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行政法院作出终审裁定 瑞士 Uber Eats 被认定为邮政服务经营者需履行备案监管义务
据瑞士通讯社 ATS 消息,瑞士联邦行政法院(TAF)于周四对外公布圣加仑分院判决书,驳回瑞士 Uber Eats 针对联邦邮政委员会(PostCom)监管定性决定提起的上诉,正式认定该即时配送平台属于邮政服务经营主体,企业必须依规向邮政监管机构完成备案登记,全面接受常态化行业监管。
2023 年 12 月,联邦邮政委员会已完成行业定性,将瑞士 Uber Eats 纳入邮政服务商监管名录,企业随即发起司法申诉,主张自身仅提供餐饮货物运输服务,无需适用邮政行业监管规则,此次法院完整推翻平台全部抗辩理由。
完成备案登记将同步配套一系列常态化合规报送义务。企业每年需向联邦邮政委员会提交完整材料,用以佐证自身各项经营行为符合瑞士邮政相关法律法规。报送材料覆盖从业人员规模、全域配送覆盖区域、年度营收、订单配送总量、线上服务套餐与实时定价清单,同时必须完整举证配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工作条件相关合规落实情况,监管机构依托上述数据开展持续性合规核查。

法院裁判文书明确,判定企业是否归属邮政服务商的核心标准,在于平台配送货品的品类范围。联邦行政法院过往判例曾界定,仅配送预制餐食的业务仅归类为普通货物运输,不在邮政监管范畴内。圣加仑分院本次审理过程中核查平台完整业务品类,确认瑞士 Uber Eats 配送品类并不局限于餐食、饮品,同步覆盖生鲜粮油、家居日用品、美妆洗护等民生刚需商品,瑞士各大城市消费者均可通过该平台下单商超日用货品,法院将此类多品类同城配送订单界定为法规范畴内的包裹类邮政寄递业务。
裁判意见指出,该类货品在重量、尺寸等物理属性上与传统邮政包裹完全吻合,平台配送业务和本土正规邮政服务商形成直接市场竞争关系,不能脱离邮政监管框架单独管理。针对平台提出的订单无实体纸质地址标签、不满足邮政 “有址寄递” 定义的抗辩,法院给出现代化法规解读标准,订单通过应用程序向配送人员推送电子收货地址,在法律层面等效于纸质印刷收件地址,电子信息载体不改变寄递业务本质属性。
瑞士 Uber Eats 另一核心申诉理由为企业不开展包裹集中分拣工序,完整运营链条缺少邮政收寄、分拣、派送标准化流程,业务模式无法等同于传统邮政服务。法院驳回该项主张,明确是否设置集中分拣环节并非判定邮政服务资质的前置条件,企业只要从事包裹类同城配送,就不能豁免向邮政监管机构备案的法定要求。
本次联邦行政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暂不具备最终法律效力,瑞士 Uber Eats 仍可向瑞士联邦最高法庭继续提起上诉,司法流程存在进一步推进空间。
欧洲多国近年同步更新即时配送行业监管细则,区分单一餐饮配送、全品类商超同城配送两类业态实施差异化监管。单一外卖配送多归入本地商贸、劳动监管体系,可跨品类配送日用商品的即时配送平台,则参照邮政、快递企业标准落实备案、数据报送、从业人员权益监管等要求。瑞士邮政监管机构后续会依据本次裁定细化全品类即时配送平台监管清单,同步完善劳动合规、寄递安全常态化抽查机制,规范同城配送赛道市场竞争秩序。瑞士 Uber Eats 若不再继续上诉,将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备案流程,按年度启动合规材料报送工作,适配邮政行业全维度监管标准。
